轉知 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使用計價秤的權益及規定】。
2025-10-01因度量衡器具之稅則尚未同應施檢驗商品般採取進口貨物邊境管理訂定輸入規定代號(即無C01/C02),致器具可逕自通關後上架銷售/禮品餽贈而誤觸規定,因此麻煩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下列訊息(貨品分類號部分8項)及附件(宣導單),如有需求可先洽詢本局了解。感謝
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 蔡昇諺 敬啟
(07-2511151)
因度量衡器具之稅則尚未同應施檢驗商品般採取進口貨物邊境管理訂定輸入規定代號(即無C01/C02),致器具可逕自通關後上架銷售/禮品餽贈而誤觸規定,因此麻煩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下列訊息(貨品分類號部分8項)及附件(宣導單),如有需求可先洽詢本局了解。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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