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3年11月19日防檢二字第1131869993號函)

2024-11-22

預告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十五條及第十條附件八之四、第十六條附件十三之一、附件十三之二、附件十三之三、附件十四之一、附件十四之二、第十八條附件十六之二、第十九條附件十八之二、附件十八之三、附件十八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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