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棧30-3號倉庫1樓部分空間面積1,365㎡公開招商徵選案招商公告。

2024-10-30

高雄港棧30-3號倉庫1樓部分空間面積1,365㎡公開招商徵選案招商公告
依據:依「商港法」及「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租賃或投資經營標的:
(一)高雄港棧30-3號倉庫1樓部分空間面積1,365㎡,承租平面圖如本契約。
(二)各投資人得於投遞甄選文件前,向本分公司申請現場會勘,後續將以現況點交。
二、契約期限:自起租日起,共計5年。
三、使用目的、經營限制及港區規定事項:
(一)使用目的:經營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倉儲業務用途。
(二)經營限制:
1.不得儲放國家法令禁止之違禁品。
2.非經本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物範圍內進行契約約定以外之作業及進儲下列危險物品:
(1)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IMDG CODE)所列九大類危險品。
(2)環境部公告列管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四、投資人之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
1.單一公司: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並存續之公司。
2.投資人應具有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業者身份且包含以下3種經營項目:
(1)倉儲業
(2)國際貿易業
(3)船舶船員日用品供應業
(二)財務資格:實收資本額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三)本案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案,不接受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申請。
(四)投資人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現有訴訟繫屬或仲裁尚未確定者不得參與。
(五)本招商標的係作為經營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倉儲業務用途,最優投資人應於簽約後6個月內取得本案標的之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營運許可。
(六)本公開甄選案之最優投資人逾期未簽約,該投資人及當時之負責人(或經理人)曾任或現任他公司負責人(或經理人)之業者,不得再次參與本甄選案。
五、甄選方式:採二階段「綜合評選」方式辦理,甄選程序依公開甄選須知第十三條辦理。
六、招商文件購領方式:
(一)費用: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二)親自購取: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7日(星期四)止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至17時)向本分公司業務處契約管理科【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20號(棧4-3庫)】洽購。
(三)郵購:於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將投標文件費用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支票或郵局匯票,附大型回件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倘因地址書寫不詳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並註明購買「高雄港棧30-3號倉庫1樓部分空間(1,365㎡)公開招商甄選案」投標書表,以限時掛號郵寄至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20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業務處」。
七、收件截止時間:甄選文件應於113年11月8日9時前寄達【高雄郵政9-33信箱】,投資人應自行估算寄達時間,逾期視為無效。
八、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1.時間:113年11月8日9時30分。
2.地點: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維護管理處2樓會議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2樓】。
(二)第二階段(綜合評選):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家數達一家以上(含一家),則進行綜合評選,由本分公司另予通知時間、地點。
九、押標金:新臺幣90萬元整。
十、聯絡資訊:業務處契約管理科07-5622154 柯先生。
十一、其他事項請詳閱公開甄選須知及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