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

2024-01-19

公會先進您好: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來函,籲請協助完成「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之登錄人於指定期限內完成登錄,以免受罰:
依《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以下簡稱登錄辦法)第16條,登錄人製造或輸入指定應完成標準登錄之既有化學物質(請參閱登錄辦法附表9)者,應依標準登錄所定項目,申請登錄化學物質資料。

由於符合上述應登業者,可能屬公會會員,多數案件應於113年底前完成登錄,期限將至、時間緊迫,請盡速 配合公部門完成登錄作業,以免業者受罰。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與該署聯繫,讓他們協助業者盡早完成登錄!

相關法規請參考《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
附表九請參閱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O006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