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公告修正發布。

202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