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函:「應施檢驗列印或複印設備等三十一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 

2021-11-09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函:「應施檢驗列印或複印設備等三十一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 業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以經標三字第11030006680號公告預告。標檢局擬修正旨揭商品之檢驗標準等相關檢驗規定。(附件請至下載區以發文字號(經標三字第11030006681號)發文日期(11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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