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輸出貨品表」。

2021-09-13

經濟部函:「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產製之158項鋼鐵貨品輸往歐盟採行管理措施(輸出規定代號為132),出口人應於貨品放行前取得經濟部國貿局委託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簽發以我國為原產地之第4期原產地證明向海關報運出口。
相關規定業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8日以經貿字地11004604020號公告修正。
旨揭公告依據貿易法第11條第2項、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5條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