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政令宣導 為簡化責任業者登記、申報作業,環保署修正發布「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

2021-08-16

「環保署」政令宣導
為簡化責任業者登記、申報作業,環保署修正發布「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 自109年7月1日起,針對每年應繳金額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之責任業者,環保署主動提供應申報繳費量(查定量)供責任業者一鍵申報;並為鼓勵責任業者使用,110年底前採用查定課費申報,查定量將採九五折核定。
聯絡窗口: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環境衛生管理科(07)7351500#2318
蔡孟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