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表」相關訊息

2021-07-01

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01601493號函:「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表」,業經公告修正,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凡含有此類成份之化妝品,禁止輸入,製造,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告資訊網「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自行下載。